苏州市潜水作业承包公司潜水装具、设备和系统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锅炉和压力容器规范》、《潜水器和水下装置耐压结构制造技术条件》、《甲板减压舱》和中国船级社《潜水系统建造和入级规范》、《钢制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等的相应要求进行设计和制造。潜水作业属于高危险作业范畴,它不同于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行业,由于潜水行业所遵守的高标准作业准则,其事故率,事故所发生的后果严重性小于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对于潜水员来说,他所面临的是水下低温(或高温)、受水流影响、光线不充足、大多数情况下属单人作业等复杂不利的环境,潜水作业属一个团体作业,他关系到水面供气系统的运行,减压系统的运行,潜水装具系统的运行,出入水系统的运行,水面水下通讯系统的运行、环境监测系统的运行及作业工具系统的运行。
潜水员水下作业注意事项:潜水员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常见潜水疾病及伤害事故的预防:常见疾病和人身伤害有减压病、肺气压伤、潜水挤压伤和缺氧等,采取如下预防措施:①.自觉遵守各项潜水规则;②.明确作业任务,正确选择减压方法和减压方案;③.身体不适或体检不合格严禁下潜;④.潜水员上升出水,必须沿入水绳上升,在上升过程中严禁屏气;⑤.潜水过程中发生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加强通风,如无明显改善效果,应按减压程序出水;⑥.使用通风式潜水装具时应保证有足够通风量。如发生供气不足或中断,应充分利用头盔内的余气及时排除故障。如故障难以排除,应立即上升出水。⑦.潜水作业现场应按实际情况配备应急潜水员及应急气瓶,以备随时下水救援。
苏州市潜水作业承包公司 潜水作业安全措施:1、下潜、出水用的梯子重力不得小于2.5KN(250kgf)。2、潜水员在水下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解脱信号绳,对无关物件不许触动。3、夜间不允许进行潜水作业。4、潜水员下潜、上升要沿着下潜导绳进行。到达作业点和工作完毕时,要向 水面报告,并清理供气皮管及信号绳,上升接近水面时,要缓缓出水。5、潜水组长要认真填写“潜水日记"。6、潜水员在下潜时,如有头胀头痛,耳内胀闷或疼痛时,要停止不潜,报告水面, 并进行鼓鼻、张口、吞咽等动作,或上升1-2米后重复上述动作。如症状仍不消失,要上升出水。7、员要与下潜员经常,如对讲发生故障时,要立即改用信号绳 ,立即出水。8、潜水员要熟悉潜水作业中较易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预防措施。9、下潜员在潜水前,必须明确潜水深度,工作内容和作业方法。10、下潜员着装必须正确、牢固,不得用信号绳代替腰绳。11、下潜员下潜或上升时,供气软管、信号绳、下潜导绳要分开。下潜到位 后,要先通风2-3分种,并清理好供气软管和信号绳后,再进行作业。12、水面与水下用对讲,语言要简练、肯定、不得省略主语。13、使用腰间调节阀时,要根据下潜或上升的速率,徐徐调节供气量。14、高压设备及潜水,要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15、使用设备人员要了解设备性能,掌握使用和保养方法。16、空气压缩机、储气简、空气过滤器的工作压力要大于潜水深度静水压力的1.2倍。17、空压机的吸气口,要高出地面1.5米以上,,并加百叶箱或筛网防护罩。同时要防止吸入受污染的有毒气体。空压机的除尘器要定期清冼。18、油水分离器、储气筒、空气过滤器要及时排放油雾。以上措施要严格执行,防止潜水时人身事故的发生。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在潜水及水下作业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缺乏系统的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体系,一些技术水准差、设备质量劣的服务和产品冲斥市场,既损害了业主的利益,又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建立系统科学的安全规程、技术标准体系和安全监督机制,是国家潜水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评定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依据。提高潜水及水下作业安全规程体系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不仅可以提高我国在潜水及水下作业领域的地位和发言权,而且有助于提高我国商业潜水及水下作业的竞争力,换言之,开展潜水及水下作业安全规程体系研究,不仅是建立和完善我国潜水及水下作业安全规程体系的主要依据和基本前提,也是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改变因安全和技术标准落后而在市场上受制于人的局面,运用安全和技术壁垒以抵御国外潜水及水下作业企业的不当冲击,保护我国潜水及水下作业市场的重要基础工作。本项研究正是针对我国潜水及水下作业市场和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重点开展潜水及水下作业安全规程体系研究,制订重要的技术和安全标准体系,为今后制订适合我国国情的潜水及水下作业安全和技术标准积累科学基础,搭建技术平台和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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